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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章 奖罚

北市大火后第三日,大理寺开堂审理了暗巷私下买卖人口之事,还连带着揪出了郁昭苏为毁灭证据,火烧暗巷,造成百姓无辜死亡之罪行。

郁时桉亲临大理寺,监督审理,最终郁昭苏判斩立决,葛茂才因提供最终证据——账本,死罪可免,活罪难逃,按律判处流放。

其余涉事人等皆按北楚律法,做出判罚。

翌日大朝会,郁时桉问责吏部尚书葛泓教管不严之罪,撤了他吏部尚书之职,贬为正五品郎中。

葛泓虽然不服,但也不敢再争辩,因为就在上朝前,沈木溪特地到他面前暗示他,葛茂才透露过火烧贡院一事是他指使,现下陛下不愿赶尽杀绝,还是见好就收为妙。

即使他有底气没留下证据,但看郁昭苏的结局,葛泓清楚,如果再追究下去,他必然讨不到好,能保住性命,保住葛家众人,已是最好的结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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